讲座回顾 | 刘壮虎:“性质词的逻辑特征”

发布时间:2023-10-12 00:00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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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8日,应中心主任郭美云教授邀请,北京大学哲学系刘壮虎教授访问中心,并以“性质词的逻辑特征”为题,为中心师生带来了一场富有深度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由中心副主任李章吕教授主持、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刘志明教授、中心师生、学院本科生等共二十余人参与了报告。

报告伊始,刘壮虎教授简要介绍了描述逻辑的同一阶逻辑的联系与区别,从描述逻辑处理谓词与量词的方法切入,介绍了报告所需的相关知识背景。接着,刘教授依据语言学中关于谓词的讨论,通过阐述语言学中的“限制词”理论,将本报告的研究对象“性质词”准确解释为“限制词”,并对“谓词”作了“限制词”与“类谓词”的分类。之后,刘教授指出本次报告的核心内容,即描述逻辑因未考虑限制词和类谓词的问题而存在的不足,以及逻辑的分析能力与表达能力问题。他举例解释,尽管在语言学研究中将“大”和“红”这样的形容词分开讨论,但仍有必要考虑用一个公理系统来清晰地刻画这种区分。

在系统阐述过程中,刘教授以“蚂蚁是动物”推出“大蚂蚁是大动物”这个推理为例,详细论述了学界以往对“大”这一谓词的处理方式与存在的各种不足。然后,刘教授以描述逻辑为基础,给出了包含“性质词”与“类谓词”两类不同谓词的一阶逻辑语言,该语言的原子命题只包含变元符号与一元(类)谓词符号,给出了(复合)谓词符号的归纳定义,并进一步给出了该语言的公理系统与语义解释,阐述了复合谓词的组合规则与其完全性结果。随后,刘教授基于语言内部主义主张,重点解释了将性质词F的解释定义为一个Δ(类谓词集合)到Δ(类谓词集)的映射的原因:性质词不能独立于类存在,因此,性质词就是类到类的映射。刘教授以“红”这一性质词为例,指出“红”在不同的对象上呈现的状态有所不同,因而他反对预先给“红”设定标准的做法,如物理主义将“红”解释为物体表面所反射的光的波长。最后,刘教授将性质词区分为相对性质词与拟类性质词,并详细讨论了这两类性质词各自具有的性质,给出了判断拟类性质词与纯性质词的公式表达式。在报告过程中,刘志明教授则主要从数学与计算机专业看待逻辑的角度出发,就报告中涉及的技术细节与应用范围与刘壮虎教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刘壮虎教授还从哲学与语言学角度进行了进一步阐释。

报告结束时,与会师生以热烈的掌声对刘壮虎教授精彩纷呈的报告表示感谢。在李章吕教授的主持下,与会师生还就性质词的识别与定义问题、形容词与限制词的区别与联系问题、Δ到Δ的映射输出为空集时涉及的哲学问题以及侔式推理问题等与刘教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深化了关于复合谓词逻辑系统的理解。

(李斌/文、图,熊作军/审核、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