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心主任郭美云教授邀请,中山大学逻辑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轶于2025年3月21-25日到访我中心,为中心师生带来了模态逻辑系列讲座,第一讲题为“模态框架性质的保持问题”的报告。本次报告由熊作军副教授主持,郭美云教授、孙洋博士及中心在读硕博研究生与部分本科生参与了此次报告。
王轶老师在报告的一开始简要说明了对模态框架性质保持问题的研究动机。王老师指出,框架性质是否对模型中关系运算封闭这一问题在哲学逻辑的研究过程中常被认为是简单显然的,因而受到忽视。即便是逻辑学专家也可能出错。比如,在KD45的信念框架系统下,群体的分布式信念并不保持持续性。换言之,群体的分布式信念并不一定一致。从定义的要求看,如果我们认为“信念”模态应该满足一致性,则“分布式信念”是否还能当作信念则是有问题的。因此,逻辑学研究者们以不同方式对此进行了修正。王老师以此为引子,详细谈论了模态框架在不同情况下是否保持。

图1
首先,王轶老师介绍了模态逻辑语言,并说明了群体信念算子“B”、“D”、“E”以及“C”的语义解释。王老师以模态性质K、D、T、B、4、5这六种性质的不同组合所形成的十五种互不等价的框架为例,探讨了这些框架性质在经过上述群体信念算子运算之后的框架类中,是否仍然保持(如图1所示)。例如,在KD45的信念框架系统下,不仅分布式信念(Distributed belief)不能保持持续性,公共信念(Common belief)也无法保持欧性,而普遍信念(General belief)则无法保持传递性与欧性。在S5知识框架下,虽然公共知识与分布式知识都能够保持S5的框架性质,但普遍知识则不能保持传递性。

图2

图3
接着,王轶老师探讨了行动模型下框架性质的保持问题。王老师以公开宣告为例,研究了不同认知框架与行动框架组合情形下,模态性质是否能够保持,并展示了相应的研究结论(如图2所示):即如果认知框架与行动框架相同时,除了持续性不能保持外,其他性质都能保持;而当认知框架与行动框架不同时,二者模态性质的交集(持续性除外)可以被保持。王老师还谈论了更广泛的情况下框架性质是否保持等问题,包括群体条件在公开宣告下的保持问题以及群体条件在行动下的保持问题。探讨了对于不同的群体条件在一般行动、公开宣告、以及无条件行动下模态性质是否保持,并展示研究结论(如图3所示)。最后,王老师谈论了框架性质在认知聚合与更新后不保持情况背后的哲学思想,并对性质丢失后的现象如何进行哲学解释进行了阐述。

报告结束时,与会师生以热烈的掌声感谢王轶教授的报告,熊作军副教授做了总结发言。与会师生进一步同王轶教授探讨了框架性质保持的相关研究以及如何弥补性质丢失等问题。
(何森洋/图稿,熊作军/审核,彭子骄/发布)